中国传统建筑装饰之六--书院
书院历史
书院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学校类型,也有的称精舍。它是在官学系统之外,传统私学发展的基础上,有社会集资创建的一种新的教育体制。书院创始于唐代,宋代大兴,不少知名学者在其中讲学,研习儒家经籍,形成不同学派的争鸣。元代各路、州、府都设有书院,在官府的控制下,渐成科举的预备场所。明代由于在讲学中议论朝政,屡遭禁毁。清代发展到数千所,多以应举为目的。在悠久的历史发展进程中,书院从补官的不足,到纠官学的弊端,力求创造自己的特色,形成了讲学、藏书的基本形制和学规、学田、学舍等制度。
书院发展
中国古代书院有民办、官办、民办官助等种类,每一种类又有不同的形式,如民办的书院有个人举建、宗族举建、乡里举建等。书院的建设,重视环境的选择。早起书院因人而设,大多选择山林胜地,既躲避战乱,又免世俗干扰,还能陶冶情操,从而可以潜心治学。后期书院发展普及,更多是由地方官员和乡绅集资而建,于是多选择城镇郊区,既考虑地域交通条件,便于学者往来,又近市不喧。后期书院也有因受官府影响,监督考课的需要,或因利用旧有房屋,而设于城市之中,但往往又由于环境干扰而屡有搬迁。
书院功能
书院建筑的功能,以讲学、藏书、祭祀为基本规则,并相应安排学习、生活和游息的场所。这些都成为书院建筑的基本组成内容。讲学的讲堂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,一般处于书院的中心位置,多为三至五间的建筑规模。堂前一般有较宽敞的庭院,既显示其主体地位,也可以扩大利用空间。小书院的前院兼作祭祀之用,大书院则另设有小讲堂,以适应多种教学活动的需要。藏书的书楼是书院的重要组成部分,一般为三至五间规模、高二至三层的楼阁,多位于书院后部,另外布置院落,成为比较幽静的地方。祭祀的殿堂是书院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,各有专祀。学者所创的书院,多拱祀学派宗师;乡绅所创设的孔庙,于书院并列,另成一院,这显然是受官学影响。规模较大、历史较长的书院随着建设的发展,拱祀的对象增多,包括乡贤名宦、建院功城以及著名山长等,以体现它的历史传统,树立地方楷模。
书院特点
由于书院具有多功能综合的特点,其建筑具体组合,既反映了中国传统建筑的工性,也表现出地方民间建筑和书院文教性质的个性特征。书院建筑群功能分区明确,讲究实用,并体现不同功能特征。同时,书院建筑通过大小庭院或天井的组合,形成丰富多变的空间层次序列;通过亭廊、桥和坊,以及洞门、花窗、庭院绿化等的联系与分隔,增加空间的幽深和情趣变化;通过嵌碑立石、命名题额、匾联书法等,显示其斯文典雅的气质,体现出深刻的人文思想特色。